華捷旅行社

台胞證代辦送件

一般件 (7-9工作天) NT 1,600元

急件 (4-6工作天) NT 2,500元

人在大陸內地,請在當地辦理,不可寄回台灣辦理。
辦理須備資料如下

# 身分證影本:一份 (比例 1 : 1)  (正、反面)

-滿14足歲(持有身分證)即須附上身分證影本
-未滿14歲且無身分證者,須附上戶籍謄本正本。(詳※)
-未滿16歲另須附上父或母或監護人身分證影本。

# 舊台胞證:一份

未過期須附上正本
-過期須附上影本(正、反面)。

# 兩吋大頭照片:1張
-近6個月內拍攝之彩色白底大頭照,照片無墨跡或摺痕。
-頭頂至下顎的長度介於3.2公分至3.6公分。
-須露耳朵、眉毛,不可露齒、不可配戴眼鏡。
-不可穿著白色上衣。
-請勿提供配戴有色隱形眼鏡或彩色瞳孔放大片的照片。
-範例圖片,點我開啟
# 護照正本:一本
-發照地必須要在台灣。
-須有6個月以上效期的中華民國護照正本。

※ 戶口名簿影本
三個月內申請之戶籍謄本正本:一份 (皆具詳細記事) 

-未滿14歲且無身分證者須附上。
-更改姓名者須附上。
-身分證、護照的出生地非台灣者須附上。

常見注意事項如下
  • 三個月內申請之戶籍謄本正本(具詳細記事)。
  • 初設戶籍之入境台灣證明文件正本。註1
  • 人在台灣聲明書。
    註1:初設戶籍之入境台灣證明文件正本:歸化國籍證明書or定居證or外國護照,三擇一。
  • 首次申請須另附「大陸除籍證明」。
  • 三個月內申請之戶籍謄本正本(具詳細記事)。
  • 如未曾在大陸設籍過,請附上「大陸出生聲明書」。
  • 人在台灣聲明書。
  • 持有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」者,無論過期與否,須繳回該證件並附上「回鄉證放棄聲明書」。
  • 去警察局報案,有報案證明註2後委託旅行社辦理。
    註2: 台胞證遺失補發需另檢附遺失證明(請至分局辦理遺失證明,遺失證明上須有身分證字號及戶籍地址)。
    [遺失一般件費用TWD 2,700/遺失急件費用TWD 3,500]
  • 台胞證簡體字更新。
  • 因台胞卡上姓名已全面更改為簡體中文字,如有發生新台胞證跟舊台胞證中文姓名簡體字樣不同,可以協助另外申請『台胞證明文件』以證明新證為舊證換發。代辦證明文件費用及所需資料請洽詢;或於換證時,提供『延用舊證字樣說明書』,並附上需延用之舊證影本備查。
  • 若新台胞證已換領並更新簡體字樣,要換回原使用的舊證字樣時,需重新付費換領(不可用同一張相片送件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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